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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昕

2021-09-06

姚昕,原名于春芳,曾用名张春芳、于克成、于伟光等,193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吉林省曾任磐石县公安局长、吉林市公安局副局长、省公安干校校长、延边州委第二书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等职。

姚昕出生于1912年4月12日。原籍山东省掖县。祖父由于生活所迫,携全家逃荒到东北,先后迁居丹东、富锦、宝清等地。家中主要靠父亲种地为生,生活十分贫困。幼年的姚昕曾给富人放过猪、牛,10岁时,家里的经济状况有所好转,全家从乡下搬进城里,姚昕才得以入学读书,16岁高小毕业。1930年夏,姚昕考入沈阳私立公益中学。“九一八”事变后,他辍学返乡。回到家后,姚昕目睹家乡的土地被日本侵略者霸占,房屋被烧毁,商店被迫停业,这一切使他深感民族灾难的深重。从此,他改变了读书为个人升官发财、光宗耀祖的想法,立志要抗日救国。他毅然参加了张錫侯的东北抗日义勇军宣传团,任该团的庶务主任。1933年冬抗日宣传团瓦解。翌年,姚昕入读北平青年会英文学校,学习半年。在中共党员周化南的影响下,他读了大量鲁迅、矛盾的作品和进步书刊,对共产主义有了初步的认识,感到只有共产党才能为穷人打天下,才能救民众出苦海。1935年姚昕向周化南提出入党要求。为了不暴露身份,周化南对姚昕说,我也没有找到党,但共产党抗日最坚决,等我找到了我们一起加入。1935年,周化南因工作需要离开北平,行前通知姚昕去天津职校,这时姚昕才知道周是党的负责人。不久,姚昕因家中遭到日军劫掠,不得已住在刘孟淳家。同年8月,东北人民革命军军四军军长李延禄来北平也住在刘家。与之交谈,姚昕知道了抗日联军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队伍,他们在民族危亡的时刻挺身而出,与日本侵略者展开了英勇卓绝的斗争,抗联战士可歌可泣的事迹使姚昕感到非常敬佩,他更加向往加入中国共产党。不久,姚昕按周化南的指示来到天津北宁路第二职校。该校是由我党创办的,校长温非然、吕一峰、王敬岩、孙绍贤(彭真爱人)、朴一宇等都是中共党员。在他们的帮助下,姚昕明白了共产党坚定抗日的道理。不久,姚昕在王敬岩的介绍下,于1935年12月加入了向往已久的中国共产党,成为无产阶级先锋队的一员。

入党后,姚昕先是担任中共天津市委巡视员,为了工作方便,他们夫妇俩把自己的女儿交给组织送到延安保育院。1936年8月,市委决定他做内部交通发行工作,先后接受彭真、易吉光、罗林枫、李超等人的直接领导。因工作积极,思想进步,成绩突出,姚昕曾多次受到表扬。同年10月,姚昕调到中共中央北方局作交通工作。“七•七”事变后调到延安,负责中央组织部延安到西安的交通工作。1939年姚昕调中央党校学习,结业后留校任41班助理员、校部党建助教。经过学习,姚昕思想意识、政治觉悟明显提高。1944年3月,姚昕调延安保卫处工作。1945年11月赴东北。因当时去东北的路途不通,故于1946年1月调晋察冀边区政府交际处任科长。

1947年7月,吉林省委任命姚昕为磐石县公安局长、县委委员。姚昕到任后首先对公安队伍进行了整顿,对一些敲诈勒索、贪污腐化、投机倒把、违法乱纪人员进行了清洗。1948年6月,姚昕根据县委决定,对工作进行调整,对14个重点区配备了公安助理员;155个村设立了不脱产的公安员。还建立了反奸除霸小组。1949年10月,姚昕调任吉林省公安干部学校校长,兼党总支书记。

延边是中朝边境地区,国民党虽然从未占领过,但是,国民党有大批特务潜藏在这里。加之朝鲜战争爆发后,敌人认为时机已到,猖狂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为加强对边防地区镇反和反特的力量,吉林省派姚昕任延边公安处处长。他根据省委的指示,对镇反工作做了具体部署。他认为延边的问题十分复杂,在镇反工作中,要注意政策,不能把一般为日伪服务人员都看成是特务,要区别对待。由于政策明确,措施得当,各级党委重视,各县公安部门主要针对那些有现行破坏、危害性大的一批反革命分子,惩治镇压了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及反动会道门首恶分子165人。从而巩固了人民民主政权,为抗美援朝和社会主义建设扫清了障碍。

1952年4月至9月,姚昕在延边地委和专署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颁发的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在延边地区开展了反走私毒品的爱国运动。延边地处三国交界处,区内的朝鲜族很多与朝鲜边境地区居民有亲戚关系,平时来往频繁;区内山多、林多、沟多、水多。这些特殊的自然环境,被那些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所利用,把平静的山林搞得乌烟瘴气。姚昕根据上级指示,全面分析了本地区的形势,制定了打击走私贩毒的方案,重点确定为延吉、龙井、图们三市。打击对象是那些贩毒团伙、以贩毒为业的惯犯、专为老客包运和制毒人员;方法是组织工作队下基层宣传党的政策,广泛发动群众,建立骨干队伍。为惩治罪犯,姚昕主持制定了《延边地区惩治烟贩犯罪实行办法草案》。5月,延边地委成立了肃毒委员会,朱德海任主任,姚昕任副主任。为了使运动顺利开展,全县抽调754人组成工作队下到各市、镇掌握贩毒人员,特别是重大毒犯及网络。8月4日,各市、县组成若干肃毒小组,提前进入指定地点,在姚昕统一指挥下,全地区共抓捕97名贩毒人员。

接着姚昕布置各地及时转入公开活动,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教育,图们、龙井等地都成立了宣传办公室,还利用演出队的形式进行宣传,受教育者达6万多人。经过宣传,广大群众提高了认识,感到要过上好日子,就必须铲除吸毒这一恶习。一些烟民主动拔掉了种植的烟苗,改种了粮食;开烟馆的也自动关闭;有的县还组织烟民带着民兵进山,砍掉了种烟的窝棚和烟苗;有的群众说,一百年的毒根,谁也没办法,这回在共产党的天下算给拔了根;许多贩毒分子主动到派出所坦白交待自己的贩毒行为。

在历时五个月的禁烟运动中,姚昕在上级领导的支持下,动员了数百名干部,集中行动了三次。共抓捕贩毒分子513名,缴获鸦片2007两,大烟料子1591两,吗啡若干。禁毒运动取得绝对性胜利,这在人们群众中引起了强烈震动,人们群众对党和政府增加了信任感。多年来肆孽在延边大地上的毒魔,在共产党领导下被降伏了。

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帝国主义派遣了大批特务、间谍潜入我国东北地区进行渗透和破坏活动。美国中情局利用长白山区特殊的地理位置,妄图在这里建立“敌后游击区”,将一批伞特空投到长白山林区。1952年7月,我军某部驻长白山哨所发现不明飞机从朝鲜上空飞入我国领空盘旋一阵后又飞回。这时有群众反映,在老岭森林地区上空多次发现可疑飞机活动,还有群众发现丢粮和可疑人员出现的情况。姚昕根据这些情况,深感问题严重,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按照中央军委、东北军委、东北公安部“提高警惕,严密防范,以军事清剿,积极搜捕,有力打击侵犯我领空,潜入我边境的敌伞特破坏活动”的指示精神,

及时组织干警对重点地区采取搜捕行动:第一、延边公安边防四大队10、11连迅速开进长白山神武城;第二、吉林省公安总队担负长白山地区的防空降任务,各乡镇成立联防小组,严密防范;第三、和龙、安图两县公安机关配合边防部队和武装部队严密防范敌特的阴谋破坏活动;第四、组织力量封锁堵截各路口,巡逻盘查。同时,要求进山搞副业的群众,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

根据敌特活动的规律,姚昕经过深入分析,确定了重点搜查范围,于10月初在老岭等地设下埋伏。19日,搜山队在蜜蜂沟、古洞河旁发现了严密伪装的洞穴,并在附近发现胶鞋足迹。姚昕根据这些情况,和朱德海研究决定,组织一批精干人员于10月29日,分别在老岭和花砬子两个接头点设下埋伏。这天一早,一些干警佯装打柴的样子在山上侦察。突然,有两个陌生人从山上下来,行踪诡秘。这两个人打听花砬子在什么地方以及山下的情况,引起我方的警惕。当我干警将他们引入埋伏圈开枪警告时,一个家伙看势不妙,撒腿就跑,被我击毙。另一个成了俘虏。这个俘虏是队长张载文,据他交代,当天晚上敌机要来,以火光为信号。午夜,姚昕派人登上制高点,发现山洼里有火光,便迅速将山窝里有火光的窝棚围住,破门而入。这时,敌发报员正准备发报,当场成为俘虏。俘虏交待今天晚上,南朝鲜的飞机要来送给养,以田字火为信号。还有两个匪特出去为南朝鲜的飞机点火去了。姚昕立即布置在窝棚外干柴旁等待敌机到来。不久敌机果然来了,姚昕下令点燃柴火,敌机看到信号,投下7个降落伞。我干警在降落伞里发现除了给养,还有伪造的人民币、护照、迁移证等。搜山队在继续搜捕跑掉的两名匪特时,正好一名妇女报告有两名可疑人向她要吃的,她佯装回村去取,把情况报告给搜山队,使这两名匪特全部落网。

为了将敌特一网打尽,姚昕通过做敌报务员的工作又获取新的情报:南朝鲜方面要在11月29日晚将敌特重要人物李军英接走,信号为三颗信号弹。我方公安部接到情报后,马上部署高射炮部队隐蔽在密林深处。等到约定时间一到,敌机果然来了,当敌机低空飞行时,我方高射炮、高射机枪一齐开火,敌机中弹着火,栽落下来。两名飞行员当场摔死,另外两名被俘。在反空降、搜捕长白山区敌伞特斗争中,姚昕表现的十分机智、果敢,很好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任务,受到吉林省委的嘉奖和表彰。

1956年,由于高级社的发展速度过快,各级领导脱离了农村实际。在处理农民牲畜、农具归公等工作中又无章可循,留下很多后遗症。姚昕带领工作组深入农村搞调查研究,发现农业合作社生产秩序混乱,领导心中无数,工作推着干,牲畜管理不好,死亡、瘦弱严重。由于牲畜作价太底,拉马退社的事屡屡发生。朝、汉两族由于生产、生活习惯不同,要求分队劳动等等。姚昕和工作组的同志反复研究,提出对牲畜作价太低的,要按当时市场价重新评定,对朝、汉两队社员要求分队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解决。各县委要组织有办社经验的干部帮助农业生产合作社整顿经营管理,建立严格的饲养制度,实行分槽饲养的奖惩制度。州委经过讨论批转了他的意见,要求各地参照执行。

1958年在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农村一些干部刮起了瞎指挥风,说假话、大话。姚昕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他认为现在农民有什么想法,生产积极性如何,大跃进好不好,坐在办公室里,停留在会议上,电话里很难设想出来。于是,他带领一些同志,驱车来到敦化县大石头镇增益大队了解深翻地情况,他发现有人大白天躲在路边睡大觉,经过了解得知,乡里干部搞强迫命令,深翻地搞到后半夜,有的到凌晨一点,社员休息不好,只好白天睡觉。同时还了解到,社员对深翻地破坏了土层很有意见,基层干部也有反映。姚昕根据实际调查了解到的情况,责成农村工作部的王锡成部长向省里有关部门反映。省里了解到真实情况后指示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不要破坏土层搞深翻地运动。由于及时更正,使全州的土地没有受到更多的破坏。

1960年,延边遭受特大洪水灾害。大面积良田被淹,全州粮食大幅度减产,受灾户18997户,人畜口粮缺口很大。面对这种形势,作为主持工作的州委第二书记,姚昕夜以继日地深入到各县农村安排社员生活,安排粮食供应,拨放救济款45.2万元。从州、县粮食部门调出粮食80万斤粮食返销给农民,解决了农民的燃眉之急。为使农民尽快摆脱灾荒的困扰,他还指示全州各级党组织、政府大力组织农民搞小秋收。种早熟作物,发展多种经营,增加农民收入。据统计,各县组织副业人员达到28000多人,收入达584.5万元。在当时生活极端困难的情况下,姚昕把全州人民的生产、生活安排的井井有条,保障了人民生活,也保护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1961年10月下旬,姚昕为寻找提高农业生产的有效途径,带领农工部和政策研究室的同志,深入到汪清县白草沟公社吉祥大队(朝鲜族为主的水田队)和牡丹川(汉族为主的旱田队)调查,在省委书记赵林和副书记李砥平的指导下,他大胆实行了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管理办法,克服了平均主义的大锅饭,顺乎民意,得到群众的支持,并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肯定和表扬。

“没有调查,等于没有决策;只调查没有决策,等于只开花不结果”。姚昕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1963年,在中央提倡的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实事求是的精神鼓舞下,姚昕带队到汪清县百草沟进行调查。从4月12日到18日,姚昕利用7天时间,先后对5个薄弱大队进行了调查。他既听汇报,又深入到社员家,和社员一起同吃、同住、同劳动,经过实际考察,他了解到了影响生产的主要问题,并采取了有效措施:1、县委派一批干部深入到薄弱队充实领导班子,加强领导;2、进行社会主义按劳分配政策教育,健全定额管理,评工记分,克服平均主义;3、动员各行各业支援贫困队,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姚昕的做法得到州委的重视,并批转了他的调查报告,引起各县的注意,纷纷采纳,从而保证了全州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

姚昕平时十分注意革命理论的学习。他深知一个人的活动,没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是不行的。无论是在革命战争的艰苦环境,还是在和平建设的环境中,他都如饥似渴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并用以指导自己的行动。1965年,在落实中央关于农村工作23条时,他说“我们做什么工作都要抓主要矛盾,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抓主要矛盾带动其它工作,解决问题不能把许多问题都并列起来,没有中心结果什么也解决不了。”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姚昕认为,有些人说走路看不到蚂蚁,这不符合实际,有些人说走路的时候,看到的尽是蚂蚁,这更不符合实际。在四清运动中,要抓住主要问题,不能无限上纲。他十分注意团结群众,深入做群众的思想工作,注意保护革命干部和知识分子。在深受“阶级斗争为纲”思想影响的时侯,能注意按照党的政策团结大多数人共同搞社会主义建设,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姚昕正是通过长期革命理论的学习,使自己成长为一名坚强的马克思主义者,他政治上坚定,工作上富有创新精神,在自己的岗位上做了大量的有利于党和群众的工作,受到人民群众的尊敬和爱戴。

延边地区的朝鲜族人民勤劳、善良、勇敢、正直,姚昕在工作中十分注意教育汉族干部要认真向朝鲜族干部学习,遇事要多征求对方的意见,搞好民族团结,并且率先垂范,作出样子。他在担任延边州委第二书记期间遇到问题总是主动向第一书记朱德海同志请示,根据朱德海的意见开展工作。当时,朱德海的职务很多,经常要到省和中央开会,一年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外。州里的工作主要由姚昕主持,当遇到新情况时,他总是先向朱德海请示汇报,两人工作上配合的非常好。为了更好地从事少数民族工作,姚昕努力学习朝鲜语,一有空儿,他就向身边的同志学习,经过长期的努力,他不仅能看朝文报纸,还会说、会听,成了朝族通。为了帮助汉族同志学习朝文,他从中央民族学院请来一位专门教朝文的老师,为朝、汉两族干部沟通思想,作好民族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他经常深入朝鲜族群众和干部中间,了解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他为了培养朝鲜族模范人物,经常鼓励水稻专家柳昌银,希望他培育出更多的新品种,为党和人民多做贡献。

十年动乱期间,姚昕遭到“四人帮”的残酷打击和迫害,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摧残。但他身残志坚,对“四人帮”的倒行逆施极为愤懑,进行了坚决的斗争。

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姚昕调入吉林省高级法院任职,为平反冤假错案和法院建设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受到群众的好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姚昕在省委的领导下,依靠人民群众,运用审判职能,审判了近8万件刑事案件、16万多件民事案件和1.4万件经济纠纷案件,复查3.5万件文革中判处的刑事案件,纠正了一大批文革中的冤假错案,使遭受“四人帮”迫害的干部、群众得以平反昭雪。

1983年,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姚昕领导各级人民法院迅速在全省开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各地市州法院和公安、检察、司法机关密切配合,开展了“从重从快一网打尽”的战役。仅一个月的时间,就审判刑事案件1800多件,罪犯近3000人。对其中罪恶极端严重,民愤极大的,依法判处死刑。到1984年,全省各级法院共审判刑事案件1万余件,罪犯1.7万人。通过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大张旗鼓地公开处理,震慑了犯罪分子,扩大了法制宣传,维护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同时也促进了社会风气的好转。

我国在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政策后,经济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显著提高。但走私贩私活动和投机诈骗、盗窃国家集体财产等严重犯罪活动也明显增加。姚昕根据上级的指示,在全省开展了对严重经济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严打经济犯罪,使办案效率、质量都有了进一步提高,仅1982年至1985年底,全省共审理经济案件5千余件,挽回经济损失4万余元。

姚昕为使人民法院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在上级的支持下,加强了人民法院的基层建设,城乡街道建立了法庭,全省人民法庭由原来的106个增加到214个,法庭干部由373增加到596人,到1985年,全省人民法庭大322个,干部1077人。大大加强了我省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力量。

组建经济法庭后,姚昕组织法院干部到省外兄弟法院学习,走访,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经验,进一步摸出了开展经济审判的路子。到1985年底,全省各级法院共处理经济纠纷案件1.4万件,诉讼金额3.4亿元。

由于文化大革命的摧残,姚昕身体极弱,疾病缠身,但为了党的事业,他一直带病工作,即使住院期间他还要听取汇报,指导工作。

1986年5月,姚昕不幸病逝,享年74岁。他那为党的事业忠诚奋斗的革命精神,对敌斗争的英勇机智,对人民群众的满腔热情,永远激励同志们为祖国现代化建设团结奋斗!

(姚作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