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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电影制片厂

2021-09-06

长春电影制片厂景区位于长春市红旗街1118号,包括伪满映画株式会社旧址、电影摇篮宫、电影资料馆、道具库等景点。伪满映画株式会社旧址始建于1937年,建成于1939年,至今已经有近70多年的历史。占地面积为4.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主要包括主楼、1—6 摄影棚。

长春电影制片厂正门

长春电影制片厂是在东北解放战争的炮火硝烟中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为建立自己的电影生产基地,派中共党员刘健民、赵东黎接管当时的满洲映画株式会社,10月1日成立东北电影公司(长影的前身)。1946 年,党派袁牧之、吴印咸等延安电影团33名同志奔赴东影。尔后,西北电影工学队、东北文艺工作团、东北军政大学文工团等文艺单位集体调入东影。林农、于蓝、田方、于洋、葛存壮等一大批老艺术家在此期间来到东影。1946年5月,根据中共中央东北局指示,东北电影公司迁往合江省兴山市(今黑龙江省鹤岗市),当年10月,经东北局批准,东北电影公司改称东北电影制片厂。当时的工作环境异常艰苦,不仅处于战争年代,而且设备简陋,但人民电影的开拓者们以满腔的爱国热情,凭着自己的智慧和勤劳的双手,在一片废墟上建起了新中国第一个电影生产基地,掀开了新中国电影史新的一页。在建厂的同时,为了紧密配合东北解放战争,东影派出数十支拍摄队到前线、工厂和农村,拍摄了大量极为珍贵的历史文献资料,先后拍摄了第一部纪录片《民主东北》、第一部木偶片《皇帝梦》、第一部科教片《预防鼠疫》、第一部短故事片《留下他打老蒋》、第一部长故事片《桥》、第一部译制片《普通一兵》。东影开拓性、创造性的工作奠定了人民电影基业。

长春电影制片厂院内

1949年4月,东北电影制片厂迁回长春现址。1955年2月,由中央文化部决定,正式更名为长春电影制片厂。

长春电影制片厂,是新中国第一家电影制片厂,先后生产故事片900 多部,译制几十个国家影片1000多部,同时还为新中国电影事业培养和输送了1000多名电影人才,在中国电影史上谱写了一页页光辉篇章,被誉为“新中国电影的摇篮”。在20世纪90年代初文化部确定并公布的百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中,长影的作品占一半以上。

长影作为新中国电影的摇篮,从创建伊始到各个发展时期一直感受着党的温暖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关怀。毛泽东、周恩来、朱德、邓小平、江泽民等几十位党和国家领导人也曾先后视察过长影。2007年2月4日,温家宝到长影视察,勉励电影艺术工作者要坚持“三个为”:为生活而艺术、为发展而艺术、为人民而艺术,“四个真”:要真实、要真挚、要真诚、要真切,“五个用心”:用心思考、用心做事、用心做人、用心写文章、用心演戏。领导同志的指示为长影艺术创作、长影人自身修养、长影事业发展指明了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长影为繁荣发展祖国的文化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长春电影制片厂是吉林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吉林省对外宣传展示基地。